臨海南收費所開展“林浩技案件”學習討論會 |
發(fā)布日期:2015-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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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臨“錢海”不“下?!?span lang="EN-US">
——臨海南收費所開展“林浩技案件”學習討論會
9月18日,原大溪收費所員工林浩技因犯職務侵占罪,被溫嶺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追繳犯罪所得22萬余元,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5萬元。林浩技是通過廢票再利用,通過正常車改綠通車形式,大量侵占通行票款。
近日來,臨海南收費所利用下班時間,分別組織收費員觀看林浩技案件庭審現(xiàn)場錄像,觀后分班就林浩技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款展開討論。在征費四班討論會上,班長楊俊輝首先發(fā)表自己的見解,要從林浩技犯罪案件中吸取教訓。安全工作無小事,安全工作時時抓,平時要做好備用金現(xiàn)場管理的安全工作,嚴格遵守解款旁站制度,確保票款安全。
就如收費員包德福所說,林浩技案件發(fā)生并非偶然,是由于平時沒有嚴格按規(guī)章制度辦事,諸如綠通車缺乏旁站,廢票不加作廢章,不按規(guī)定上交,以致重新使用等原因。所以,在今后工作中,我們一定要嚴格按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辦事,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還有的收費員認為,作為收費員一定要廉潔收費,不能心存僥幸,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法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任何的違法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林浩技犯罪,自己失去了自由,更是愧對父母,愧對妻兒,留下的只是終身的悔恨。
通過討論,該所收費員一致認為要從林浩技貪污事件中吸取教訓,“身在錢海不下?!保笨畎踩?,警鐘長鳴。今后,大家要以高度的主人翁責任感,切實維護公司的經(jīng)濟利益和形象。
王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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