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擦損壞設備需賠償 |
發(fā)布日期:2020-10-21 |
來源: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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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日,一輛貨車因裝載的貨物長時間運輸發(fā)生傾斜,在臺州收費所出口四號車道通過時,與安全島上防撞柱發(fā)生刮擦。 當晚20:10分左右,一輛車牌為浙KA8866的貨車在通過臺州收費所出口四號車道時,因裝載的貨物長時間運輸發(fā)生傾斜,寬于車身,突出的貨物撞到了旁邊五號崗亭外的防撞桿,防撞柱又傾倒向崗亭。崗亭凹陷,所幸撞擊未造成人員受傷。 聽到撞擊聲的當班班長張錚第一時間察看狀況,關閉車道,并通知施救中心路產勘查賠償人員,同時疏導后面等候車輛從其他車道安全通行,避免二次碰撞。 施救、路產賠償相關人員快速到達現場,在勘查碰撞程度后定損,由該貨車司機相應賠償損失。 在此,筆者溫馨提醒廣大司乘人員,高速上車速快、車流多,在上高速前務必合法裝載,確認車輛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如發(fā)生貨物傾斜應及時整理或走超寬車道,經過收費站區(qū)域緩慢通過,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楊雅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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