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不滿車型改判推桿逃付 收費所用理要回通行費 |
發(fā)布日期:2016-04-26 |
來源: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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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不滿車型改判推桿逃付 收費所用理要回通行費
4月19日下午17:34分,一輛車牌號為浙J81652的貨車從臺州南收費所寧波方向出口。當收費員刷通行卡時發(fā)現該車是飛云入口,車型誤判為客1,于是向司機要求查看行駛證以便改判車型。當班班長小丁在查看行駛證時發(fā)現該車的噸位為9.995噸,并用系統(tǒng)查詢了廠牌型號,此車型確實是三類貨車,便將車型改判成三類貨車。
司機對這一情況表示非常不理解,并且憤怒地說:“我一直是交的一類貨車的錢,現在要我交三類的錢,不可能!”說完就把車子熄火停在車道上,拒不付費。值班行政沈芬芳和當班班長小丁先將ETC出口改為人工車道,保證了車道的暢通后再回到司機這邊解釋說理,照顧司機的情緒,希望司機能夠繳納通行費,過了很久,司機松口表示只愿意付二類車的價格(180元),當在場人員沒想作進一步的思想工作時,司機竟然直接自己推桿開車逃付,情勢又開始轉變了。
沈芬芳否定了先作銷票處理再聯(lián)系車主的建議,當即讓收費員把發(fā)票打印出來,先行墊上200元通行費,并讓監(jiān)控聯(lián)系監(jiān)控中心查出車主號碼,決定來一場“應征不漏”的持久戰(zhàn)。在多次電聯(lián)解釋后,司機仍然說多出來的20元通行費絕對不愿意再支付。4月20日所長王益民在和司機解釋完收費的合理性之后告知他這一行為的嚴重性及后果,司機終于答應將通行費以轉賬的方式繳納。
這場差額20元的持久戰(zhàn),不僅僅只是對這一樁事件的處理和應對,更重要的是表明了一種的態(tài)度:嚴格按規(guī)則辦事,應征不免,應征不漏,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
馮曉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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