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在臺州市群眾藝術館召開了2013年度股東大會。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為10377486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48.0439%,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guī)定。大會由公司董事長林廣祥主持,經(jīng)鼓掌表決推舉了監(jiān)票人、計票人,經(jīng)記名投票表決通過了以下事項:
一、《2013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參加表決的股數(shù)為103774862股,同意103774862股,棄權0股,反對0股。
二、《2013年度監(jiān)事會工作報告》
參加表決的股數(shù)為103774862股,同意103774862股,棄權0股,反對0股。
三、《2013年度財務決算及2014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參加表決的股數(shù)為103774862股,同意101866582股,棄權0股,反對1908280股。
四、《關于2013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
參加表決的股數(shù)為103774862股,同意103774862股,棄權0股,反對0股。
五、《關于向臺州高速泰和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拆借資金的議案》
參加表決的股數(shù)為103774862股,同意103774862股,棄權0股,反對0股。
六、《關于同意浙江臺州甬臺溫高速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臺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議案》
參加表決的股數(shù)為103774862股,同意101621342股,棄權0股,反對2153520股。
七、《關于同意修改浙江臺州甬臺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章程的議案》
參加表決的股數(shù)為103774862股,同意101618102股,棄權3240股,反對2153520股。
公司董事會聘請了浙江新臺州律師事務所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了見證。該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程序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議事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見證意見書備置于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4年4月25日